根據(jù)《排污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審查,2024年6月1日至30日我局對20個排污許可證核發(fā)作出審批決定。現(xiàn)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排污許可證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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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675000
序號 |
文件名稱 |
排污許可證號 |
出文日期 |
1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銷售分公司元謀加油站(變更) |
91532328763892609H001X |
2024.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