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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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號楚雄州政務服務中心三樓C14號環(huán)保部門窗口
郵 編:675000
序號 |
文件名稱 |
排污許可證號 |
出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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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謀縣殯儀館(整改后申請) |
11532328015177618W001R |
202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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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謀縣百貨貿易批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生豬定點屠宰場(延續(xù)) |
91532328770484072W001R |
202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