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jīng)梳理,本部門行政職權共計7類,共計78項;行政職權對應的“責任事項”共計361項,“追責情形”共計445項。 |
其中: |
1.行政許可0項,對應的“責任事項”0項,對應的“追責情形”0項; |
2.行政處罰5項,對應的“責任事項”37項,對應的“追責情形”47項; |
3.行政強制7項,對應的“責任事項”34項,對應的“追責情形”42項; |
4.行政征收1項,對應的“責任事項”5項,對應的“追責情形”6項; |
5.行政給付0項,對應的“責任事項”0項,對應的“追責情形”0項; |
6.行政檢查5項,對應的“責任事項”19項,對應的“追責情形”21項; |
7.行政確認7項,對應的“責任事項”25項,對應的“追責情形”46項; |
8.行政獎勵0項,對應的“責任事項”0項,對應的“追責情形”0項; |
9.行政裁決2項,對應的“責任事項”12項,對應的“追責情形”14項; |
10.其他行政職權51項,對應的“責任事項”229項,對應的“追責情形”269項; |
11.政府內部審批事項0項,對應的“責任事項”0項,對應的“追責情形”0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