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梳理,本部門行政職權(quán)共計 7 類,共計 80 項;行政職權(quán)對應的“責任事項”共計 359 項,“追責情形”共計 442 項。 |
其中: |
1.行政許可2項,對應的“責任事項”10項,對應的“追責情形”8項; |
2.行政處罰4項,對應的“責任事項”32項,對應的“追責情形”40項; |
3.行政強制7項,對應的“責任事項”34項,對應的“追責情形”42項; |
4.行政征收0項,對應的“責任事項”0 項,對應的“追責情形”0項; |
5.行政給付0項,對應的“責任事項”0項,對應的“追責情形”0項; |
6.行政檢查5項,對應的“責任事項”19項,對應的“追責情形”21項; |
7.行政確認9項,對應的“責任事項” 23 項,對應的“追責情形”51項; |
8.行政獎勵0項,對應的“責任事項”0 項,對應的“追責情形”0項; |
9.行政裁決2項,對應的“責任事項”12 項,對應的“追責情形”14項; |
10.其他行政職權(quán)51項,對應的“責任事項” 229 項,對應的“追責情形”269項; |
11.政府內(nèi)部審批事項0項,對應的“責任事項”0項,對應的“追責情形”0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