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承接州人民政府公布精簡、下放、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優(yōu)化審批程序,再造服務流程,并監(jiān)督執(zhí)行;負責辦理縣級各部門劃入的行政許可事項;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在縣政務服務平臺開展審批和服務工作;負責對縣級重大投資項目提供行政審批綠色通道、代辦和跟蹤服務。
聯(lián)系電話:0878—821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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